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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上班就交五险一金,这里边就包含着生育保险。
我们首先注意一个关键词,一上班就交,不分男女,也不分结婚不结婚。
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想,未婚产子也应该享受等同的保险待遇,毕竟人家没有少交一分保险钱。
多年前,一个同事结婚多年没有生孩子,后来到了抱养的年龄,就领养了一个孩子。当她提出要喂奶时间时,我愣了。
孩子不是自己生的,哪来的奶水喂孩子?那还需要不需要休产假呀!大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不管大家怎么说,什么事要按规定,最后上级领导批示,可以享受喂奶时间。当时好多男同事拿这事开玩笑,说领导,我到了喂奶时间,我要回家喂孩子的了,哈哈😄
总有一些问题存在着分歧,只要有明文规定就行。不合理的事情肯定有,相信以后也会修正,文明和谐的社会大家共建,我们一起共勉吧!
上海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却为何获舆论力挺?先简逑一下事件的经过,上海这位未婚妈妈2017年申领生育保险遭拒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屡屡败诉,当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这场官司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 。媒体近日又报道,上海市高院受理了她生育保险纠纷案的再审申请,消息传出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一项保障公民在生育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女性生产后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弥补产假期的工资收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根据《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生育保险申请人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而为了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交“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这个‘婚姻状况证明”把未婚妈妈拦在享受生育保险这一福利门外。
国有国策,地方有地方法规。未婚妈妈享受不到这个福利,虽然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但多数选择沉默,她们不但不能享受已婚女性们各项福利,还要背负来自社会压力。近来年,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原本都与计划生育绑定的种种规定也松了绑,就当前人口发展形势而言,给公民生育形成羁绊的制度,都应该尽快予以清理,让生育政策体系更自洽。
当下媒体的关注与支持,与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是要向服务转型不无关系,地方生育政策的放开,福利也有必要回归设计初衷。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8条的保护,这两个条款对女职工的产假和生育津贴作出了规定,但并未要求女职工合法生育才能享受上述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系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应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即只要是女职工生育,就能享受相关待遇。
虽然理论上,中国法律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生育权的主体也不区分已婚或未婚。
此次舆论的关注与期待,这次再审能撬动更广范围的生育保险变革,让那些未婚妈妈也能享受到政策关怀与制度保障的照拂。
不管是在政策上还是在法律上,让非婚女性的权利与福利真正落地,而这里面自然也包括生育保险等福利制度的无差别覆盖,获得了舆论上的支持对本事件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单纯从保险意义上讲,“只要交了生育保险就应该让人家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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